深圳市商務局2021年促消費提升扶持計劃 消費增長出口轉內銷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領域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進一步激發(fā)消費活力促進消費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guī)〔2020〕8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對外貿企業(yè)出口產品轉內銷給予支持。
二、設定依據
(一)政策依據: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進一步激發(fā)消費活力促進消費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guī)〔2020〕8號)
(二)管理依據:
《深圳市商務發(fā)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guī)字〔2020〕2號)
三、支持數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數量
有數量限制,受財政下達年度資金預算控制,視申報情況,我局據以對資助(或獎勵)金額和撥付進度等進行統(tǒng)一調整,申報單位應無條件同意調整結果。
(二)支持方式
事后補助。
四、申報條件
(一)基礎條件:
1.在深圳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yè)單位、企業(yè)以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
2.申報項目實施地在深圳市;
3.申報單位不存在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
4.申報單位持續(xù)誠信合規(guī)經營,未被國家、省、市相關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
5.申報單位按要求向統(tǒng)計部門和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統(tǒng)計數據。
(二)專項條件:
1.“外貿企業(yè)品牌和標準體系建設”支持項目
(1)已取得出口相關資格的外貿出口企業(yè);
(2)已建立或即將建立企業(yè)自主品牌,初步建設國內營銷渠道和國內市場物流體系;
(3)在同一條生產線上,按照相同的標準生產出口和內銷產品,內銷產品與出口產品同品質,達到國外市場的準入標準。
2.“外貿產品展銷活動”支持項目
(1)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舉辦;
(2)舉辦外貿產品專場展會;
(3)參展的外貿出口企業(yè)不少于50家。
3.“外貿企業(yè)觸網上云”支持項目
(1)已取得出口相關資格,屬于外貿出口企業(yè);
(2)在淘寶、天貓、京東、亞馬遜、蘇寧易購、唯品會、當當網、拼多多等大型電商平臺設立旗艦店(自營),或通過互聯網平臺開展工廠直播、新品上線、流量宣傳等市場推廣;
(3)通過電商平臺、互聯網平臺實現銷售額500萬元(含)以上。
特別說明:以上項目3中所指“商品零售額”均以統(tǒng)計部門數據或企業(yè)增值稅納稅數據為準。
五、支持內容和支持標準
(一)“外貿企業(yè)品牌和標準體系建設”支持項目
支持內容:支持外貿企業(yè)建設國內營銷渠道和自主品牌,加強國內市場物流體系建設,高效對接物流供應鏈,暢通內銷渠道,打通內外貿“堵點”,加速外貿產品進入國內市場。
支持標準:對外貿企業(yè)品牌在產品標準轉換、自主品牌建設和物流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包括用于品牌建設、產品設計、營銷渠道拓展、物流體系建設的設備購置、物流成本、質檢費用、標準認定費用、知識產權、廣告推廣等)按5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yè)資助上限200萬元(本項目資助金額以萬元為單位進行資助,不保留小數點,不四舍五入)。
(二)“外貿產品展銷活動”支持項目
支持內容:支持舉辦外貿企業(yè)內銷對接和外貿產品展銷活動,鼓勵外貿企業(yè)參加國內商品展銷會,在市內大型商場開展“外貿精品周”系列活動,幫助外貿企業(yè)拓展內銷市場。
支持標準:對舉辦大型外貿產品展銷活動給予每場最高100萬元資助(本項目資助金額以萬元為單位進行資助,不保留小數點,不四舍五入)。
(三)“外貿企業(yè)觸網上云”支持項目
支持內容:支持大型外貿企業(yè)在電商平臺開設旗艦店,鼓勵中小型外貿企業(yè)通過互聯網平臺多渠道拓展國內市場。
支持標準:對外貿企業(yè)在電商平臺開設旗艦店、微店等及相關費用(包括開店費用、店鋪運營費用、推廣費用、購買線上培訓課程費用等)的5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yè)資助上限100萬元(本項目資助金額以萬元為單位進行資助,不保留小數點,不四舍五入)。
六、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基礎材料和項目材料兩部分組成。
(一)基礎材料:
1.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在線填報申請書(網址:(網址:http://www.gdzwfw.gov.cn/),提供通過該系統(tǒng)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2.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企業(yè)信用報告(企業(yè)自行登陸“廣東信用網”打印)。
(二)項目材料:
1.“外貿企業(yè)品牌和標準體系建設”支持項目
(1)項目報告(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基本情況、實施情況、取得成果等);
(2)正在注冊中的品牌(商標)提供受理回執(zhí),已注冊成功的提供品牌(商標)證書;
(3)品牌設計、產品設計、知識產權等費用發(fā)票及佐證材料;
(4)為滿足內銷標準所做的產品檢測、標準認定的費用發(fā)票、檢測報告、認定結果等;
(5)物流配送協議及發(fā)票;自購物流設施的購入合同及購入發(fā)票;
(6)開設線下店鋪的租賃合同、租金打款證明,裝修合同及發(fā)票,店鋪門頭照及內部照片。
2.“外貿產品展銷活動”支持項目
(1)項目報告(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基本情況、實施情況、取得成果等);
(2)展會相關費用支出清單,外購服務、物料的合同及發(fā)票;
(3)能體現展銷產品的展位現場照片。
3.“外貿企業(yè)觸網上云”支持項目
(1)項目報告(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基本情況、實施情況、取得成果等);
(2)申報企業(yè)開設的旗艦店、微店等截圖和網址等;
(3)與電商平臺方簽訂的合同及發(fā)票;
(4)廣告、宣傳合同,廣告費、宣傳費發(fā)票,廣告、宣傳等刊播圖片;
(5)非限額以上“批發(fā)零售”納統(tǒng)企業(yè)需提供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銷售數據審計報告或上年度增值稅納稅明細。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未注明收原件的均須提供復印件,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xù)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七、申請表格
本指南第六條規(guī)定的申請書和表格,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www.gdzwfw.gov.cn/)在線填報。
八、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商務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時間:2021年7月16日09:00—2021年7月31日18:00。
2.材料提交時間:2021年7月16日09:00—2021年8月6日18:00(僅限工作日)。
申報單位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在線填報、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qū)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
(四)咨詢電話:0755-88102384,0755-8810105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九、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十、辦理流程
發(fā)布申請指南——申請單位網上申報——初審——申請單位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形式審查——資質審查——專項審計——征求相關單位意見(根據需要核查比對:資質情況、統(tǒng)計數據,是否存在重復資助情形、有無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有否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有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等情況)——核定擬資助計劃——社會公示——下達資助計劃——申請人提交撥付資料——撥付資金。
十一、辦理時限
按照工作要求辦理。
十二、證件及有效期
證件:無
有效期限:無
十三、證件的法律效力
無
十四、收費
無
十五、年審或年檢
無
十六、補充說明
(一)已經資助過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項目、同一筆費用支出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該單位的申報資格并追究責任。
(二)我局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為企業(yè)代理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事宜。請相關企業(yè)自主申報。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和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yè)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
